位置:法律規則/本所業務指南/股票類
深證上〔2023〕858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進一步明確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辦理要求,提高市場服務水平,本所對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》進行了修訂,現予以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本所于2021年10月22日發布的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》(深證上〔2021〕1014號)同時廢止。
附件: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(2023年修訂)
深圳證券交易所
2023年9月8日